《文本盗猎者——电视粉丝与参与式文化》反对将粉丝看做愚昧、盲目的“文化白痴”,而是将电视粉丝看作是在节目方式上的主动的消费者、熟练的参与者,是从借来的材料中建构自己文化的游猎式的文本盗猎者,是勇于争夺文化权力的斗士。电视粉丝热衷于对媒介文本进行各种自主性的符号阐释,并且从大众文化资源中盗取零散的片段,进行拼贴重组。本书从一个知情人的角度出发,提供了从电视粉丝中收集的生动事例,具体分析了《布莱克斯七号》《异型国度》《美女与野兽》《双峰》等电视节目,对粉丝群体进行了一次以民族志研究方法为主的叙述和考察,重点关注其社会机制、文化实践以及与大众媒体和资本主义消费者之间的复杂关系。。《文本盗猎者——电视粉丝与参与式文化》是传播学媒介分析经典著作,2012年劳特利奇出版社出版了本书的20周年纪念版。《文本盗猎者》在中国:亨利·詹金斯采访张琳(以下简写为LZ):趁着《文本盗猎者》中文译本的出版,能和亨利?詹金斯博士就他这本经典著作进行对谈,我深感荣幸。2007年,我在关于文化研究和电子媒体的讨论课上第一次读到这本书。作为一名留学生,互联网是我了解中国现状最重要的媒介。当时中国正处在向所谓Web2.0时代转化的过程中,随着个人博客和微博的兴起,视频网站以及网游等媒体形式的发展,草根文化生产呈爆炸趋势。我对中国兴起的恶搞文化大有兴趣,因为恶搞现象使平常人能够应用新兴电子工具,挪用大众文化内容来进行文化上的个人表达或者草根社会批评。在詹金斯博士的著作中我找到了所需要的学术语言。尽管《文本盗猎者》写于20多年之前,主要侧重欧美文化经验,然而“文本盗猎者”的比喻,消费者利用大众文化实现文化表述和社群连结,进而构建出的文化生产者形象,仍然有力地回应着中国Web2.0时代的草根文化生产经验。同时,詹金斯博士在书中也强调了文化特殊性和历史特殊性,他指出就具体文化接受、文化挪用以及流行文化中的乐趣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谨慎对待个例的特殊性,包括特殊历史语境,具体的社会和文化环境(pp.35—36)。那么在对话的开始,能不能请您简单描述一下《文本盗猎者》写作时的社会文化背景?并谈一谈这本书的哪些方面会和中国读者特别相关?亨利?詹金斯(以下简写为HJ):首先,能和中国读者分享这本书我感到非常高兴,出版者认为这本书在出版二十多年后还对理解当下有所裨益,我感到十分荣幸。你个人的经历和视角令我看到这本书在中国环境下也许有其特殊意义。你强调了本书内容的历史和文化特殊性,这是正确的。一方面,《文本盗猎者》描述了在参与式文化发展过程中一个重要转折点美国粉丝(以及其他英语地区粉丝)身上所发生的故事。另一方面,这本书提供了一些较为普适的概念,有助我们从更广阔的意义上理解草根媒体制作和参与式文化。我写这本书的时候,粉丝圈还隐藏在公众视野之外,只能在非正式渠道里活动。粉丝们用邮政系统共享自己的作品。同人小说是复印机印出来的。同人视频是用录像机一盘一盘翻录下来的。他们的活动带着极大的社会污名,无论是媒体还是学术圈都不理解他们。他们还害怕掌握着知识产权的媒体公司会对他们的混剪和二次创作提出法律诉讼。这本书是粉丝社群重塑群体身份、开始向公众发声、并对外进行自我辩护过程的一部分。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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